今天这故事咱从哪儿唠起呢?还得倒回90年代初期,具体
就是九二年、九三年那阵儿。
那时候长春江湖上出了个大事儿,轰动得不行,你知道是谁不?就是“百万小地主”让人给办了,办他的不是别人,正是赵三那伙儿人。
这事儿一出来,整个长春的社会人就没不聊的。
你瞅着俩熟人碰见了,保准这么唠:“哎老哥,你听说没?”
“咋的了?出啥事儿了?”
“百万小地主让人给打没了!”
“操,这我能不知道吗?不就是赵三那伙儿干的嘛!”
“你说邪乎不?这赵三平时瞅着不言不语的,见着谁都嬉皮笑脸,真办起事儿来咋这么狠呢?”
“你可别让他那外表骗了,我跟你说,赵三这人的心眼子黑着呢,尤其手底下那几个兄弟——大李小子、还有他小舅子,就是那‘小疯狗’王志,全是不要命的狠角色。以后咱见着赵三,躲远点,别鸡巴瞎惹,听见没?老话说得好,叫唤的狗不咬人,真不吭声的才吓人!”
咱再说说当时的情况,百万小地主在长春江湖上也算是有头有脸的大哥级人物,赵三这伙儿把他办了,等于在长春彻底站稳了脚,江湖地位一下子就定下来了。
但话说回来,这毕竟是条人命案,不是小事儿。
赵三出了这事儿后,也托了不少关系想平,但人命关天,哪那么好平?
当时摆在赵三面前就两条道儿!
第一条道儿,不用想都知道,赶紧把手里的活儿清一清,值钱的东西划拉划拉,然后麻溜跑路。
等这阵儿风声过了,热度降下去了,再回来慢慢收拾摊子。
你想啊,这时候正是风口浪尖,谁都盯着呢,想平事儿根本不可能。
可跑路也有跑路的麻烦——你这一跑,说不定一年半载回不来,也可能三五年都得在外头飘着,谁也说不准。
而且那时候赵三的买卖正干得风生水起,以他那性格,能撇家舍业扔下买卖走吗?尤其他干的是摆局子的营生,这行最讲究人脉和时机,你在外头待个三四年回来,谁还认你赵三啊?买卖早黄了,所以这条路,赵三百分之百不能选。
那他选的就是第二条道儿——主动投案自首。
但自首归自首,这官司咋打,关键得看这条人命的锅谁来背。
当时跟着赵三去办事儿的一共五个人,有大李小子,有王志,还有俩咱就不细说了。
当时这事有两个说法,一个是说大李小子先进屋糊里糊涂开了枪,后来六扇门把大李小子给抓了进去,还没进到里面在看守所里就被赵三策划将他劫了出来。
咱现在说的是另一个说法。
在去干魏仁的时候,这伙人里就属王志跟赵三最亲——那是他亲小舅子啊!
赵三为这事儿,琢磨了一宿没合眼,手里的烟一根接一根地抽,吧嗒吧嗒的,嘴里的烟蒂扔了一地,上火上得嘴角全是大泡。
最后琢磨来琢磨去,还是觉得让王志背锅最合适。为啥呢?
第一,王志这小子平时就胡口八道的,没少惹事儿,就算他把这事儿扛下来,大不了拿俩钱让他先出去躲躲,跑路避避风头。
第二,当天动手的人多,真查起来,也能说是“法不择路”下的手,就算王志真倒霉被抓了,也不至于判死刑。
赵三把这些利弊掰开了揉碎了,跟王志讲得明明白白。
那为啥不找别人呢?其他几个跟着去的,对赵三来说都是朋友、是哥们儿,人家是帮着他赵三办事儿才卷进来的,他能腆个大逼脸让人家替他扛枪、替他顶雷吗?根本不现实!
要是真这么干了,他赵三在长春江湖的人设就彻底崩了。
你想啊,以后谁还敢跟他混?社会上的人都得戳他脊梁骨:“哎呀我操,可别跟老三搭嘎!你看那几个兄弟替他办事儿,出事儿了他倒好,把锅全往别人身上推,这他妈是人干的事儿吗?”
真到那份儿上,赵三就别想在长春混社会了,混个鸡巴毛吧!
所以说啊,最后王志一听姐夫这话,直接拍了胸脯:“行,姐夫!你说咋地就咋地!”
那时候的王志,对赵三那是100%信任,一点二心都没有。
就这么着,赵三给王志拿了跑路的钱,让他先躲出去,自己则主动去投案自首了。
当年为了这事儿,赵三也没少花钱、没少找人疏通关系。
最后这案子没按“销户”来定性,而是按流氓罪判了赵三四年。
虽说上下都打点到了,但不管咋说,该进里面待着还是得待,最少也得蹲个一年半载。
至于往后是办保外就医,还是靠表现减刑,那都是后话了——你要是说想一天都不进去,那纯纯是吹牛逼,这活儿没人敢接,也没人有那本事给你办。
就这么的,赵三也没含糊,拧着劲儿、大摇大摆地进了“社会大学”,开始了脚踩缝纫机的日子。
当时赵三被分到了三大队一中队,里头不少长春来的流氓、社会人儿,好多都认识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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